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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到业主权利了,业主可以要求撤销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的权利产生影响,对于上述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决定,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一、业主管理规范怎么写?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业主委员会几人可以成立
    业主委员会5至11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三、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怎么办
    物业强制收取停车费的,业主可以起诉维权。对于物业公司违规收费,业主可以维权。如小区物业未征得业主同意,擅自收取停车费,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因为,物业收取停车费用,应当是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业主委员会再委托物业代为收取停车费,物业同时可获取相关服务、维护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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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