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农村卫生费收取标准,每个地区的收费标准不同,可去当地政府官网查询具体标准。卫生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规范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尽快落实配套经费,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国家要求的15元的标准。农村居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应当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且预拨标准原则上不应低于70%。 法律客观: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十六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提高疾病的预防控制水平。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等共同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