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标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国家对不同行业及不同主体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20条规定了投标人参加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应当具备5个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了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6个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他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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