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什么条件需要招标 |
释义 |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政府采购的招标程序是什么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8.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 9.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中标人; 10.向中标人发送中标通知书; 11.组织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12.进行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解决中标人与采购单位的纠纷。 二、招标有什么特点 招标与一般的交易方式相比,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招标是由参加投标的企业按照招标人所提出的条件,一次性递价成交的贸易方式,双方无须进行反复磋商。 招标是一种竞卖的贸易方式。 招标是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的,并事先规定了一些具体的条件,因此,投标必须根据其规定的条件进行,如不符合其条件,则难以中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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