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公室被强奸属于工伤否? |
释义 | 攀枝花某大型企业一妙龄女职工,上班时在办公室被强暴后,申请工伤赔偿,两度被拒绝。这位当事人还在不懈地维权。有关人士说,法律在这里遭遇了空白点。 当事人是在办公室被强奸的,可不可以算作工伤呢?3·15这一天谈这个话题,让人觉得沉重。而按照目前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只限于对人体的物理伤害,心理伤害不属工伤赔偿之列。也就是说,这名受害者难以通过工伤赔偿来弥补精神的损失。 但这名当事人并不是已经穷尽了维权的手段。报道说,受害人所在的用人单位工会主席强调说,发生这事后,单位意识到管理上存在疏忽,马上调整处室的职工值班制:凡两人同时上班必须是同性。他认为,当事人不提出来,单位绝对不可能给她任何赔偿。怎么赔?什么名义?公司都没有先例。如果她正式提出来,那只有请示上级单位。 事实上,由用人单位给予赔偿是合乎法理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契约关系。在这种关系中,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劳动环境条件,这种安全的劳动条件,包括员工不受性骚扰、性侵害这样的条件。这是用工单位不言而喻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这种条件,就是违反义务。 一个男性强奸女同事,说明用人单位给员工提供的劳动环境条件是不安全的。 一、公司解散员工有哪些补偿 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公司要发生解散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是要提前一个月的时间,去通知员工的,然后双方按照程序去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采取提前通知员工的处理方式,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就要对员工做出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同时,如果是用人单位一方,自己这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向员工提供经济上面的补偿的。公司因为被有关部门吊销了营业资格,发生公司解散的情况时,这个时候用人单位与员工确立的劳动关系发生解除。补偿的金额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从业时间来确定,从2008年开始,每年的补偿金额为一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还没有达到半年,就按照补偿半个月的工资来计算。如果公司发生解散,是属于公司的原因,并不是因为吊销营业资格,这种情况下公司发生了解散,应该对员工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要从员工进入到本单位工作的时候开始计算,还是每一年的时间就补偿一个月,不满半年就按照半个月的标准来补偿。 如果当公司发生解散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已经无法为员工提供经济上的补偿了,也就是公司无力支付相关的赔偿了,这种情况下,作为接受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自己垫付所欠的薪资报酬。主要有以下这两种情况:公司发生借伞或者破产的时候,已经开始进入到了财产清算的程序,所欠的薪资已经被负责清算的组织以及公司所确认,或者经过有关部门也就是劳动保障的相关部门所调查,确认属于事实情况的时候,作为接受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自己垫付所欠的薪资报酬;第二种情况,公司是因为负责经营得负责人隐匿,而发生的停业,这个时候由劳动保障的相关部门经过调查之后,确认属于事实情况,作为接受赔偿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自己垫付所欠的薪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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