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坚持严字当头,把制度的刚性和权威牢固树立起来,决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决不能越雷池一步。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动层层压实环保责任。近年来的实践表明,这项制度建得及时、执行有力,督察中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人“得不偿失”,乃至“倾家荡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