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属于工伤? |
释义 | 工伤几级如何判断,工伤鉴定的规定是如何的。工伤级别根据损伤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等因素判定,需要到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和停工留薪待遇,但不能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和住院服务标准由相关部门规定。 法律分析 一、工伤几级如何判断 1、工伤级别是根据器官功能的损伤程度、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因素来判定的,例如极重度智能损伤;四肢瘫肌力≤3级,可认定为工伤一级。具体则需要到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才能确定。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二、工伤鉴定没等级是怎么规定的 1、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是不能享受伤残待遇的,但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这些工伤待遇是不能剥夺的。因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或者外出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工伤级别的判断是根据器官功能损伤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需要通过相关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对于未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仍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医疗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但不能享受伤残待遇。工伤医疗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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