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人无权拒绝出庭。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如果是证人拒绝进行在法庭上面作证的话,那么法庭将会强制其进行到庭处理,如果在庭上证人还是拒绝进行作证的话,将会除以十日以下的拘留来作为惩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