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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责任划分
释义
    普通合伙人禁止与本企业交易,禁止自营或与本企业竞争,禁止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与本企业交易,可自营或与本企业竞争,但需遵守合伙协议约定。
    法律分析
    1.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拓展延伸
    合伙人责任划分: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权益保障
    合伙人责任划分是指在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在承担责任和享受权益方面的区别。有限合伙人通常享有有限责任,其责任限于其出资额,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而普通合伙人则承担无限责任,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责任,并参与企业的管理和决策。为保障合伙人的权益,有限合伙人应确保其出资额的真实性和及时性,同时遵守合伙协议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则需积极参与企业管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合伙人责任划分的目的是维护合伙人的权益,确保合伙企业的稳定发展。
    结语
    合伙人责任划分是合伙企业中的重要问题。根据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与本企业的交易受限,不得自营或与本企业相竞争;而有限合伙人则可进行相关交易,但需遵守协议规定。此外,普通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业亦受限制,除非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人责任划分旨在保障合伙人权益,有限合伙人需确保出资真实及时,普通合伙人则积极参与企业管理,以确保企业稳定运营。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法》
    第十六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四条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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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