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宜昌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2016年,符合以上条件的缴存职工可以向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在宜昌城区购买的住房(期房)需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2. 借款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 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且主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4. 借款人具有偿 法律分析 2016年,符合以下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向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 1.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其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成年子女、父母)购买的住房(期房)需位于宜昌城区,并已纳入本中心可贷款的楼盘范围。 2、借款人年龄应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购房人和配偶为借款人,父母、成年子女缴存了住房公积金,需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也应为借款人。 3、借款人中应有1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为主借款人。主借款人在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缴存机构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个人缴存状态正常。 4、借款人具有偿还贷款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借款人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 7、已交付了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 8、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无宜昌区域户籍的,能提供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符合本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贷款时年满18周岁; 2. 申请贷款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固定职业和收入来源; 3. 申请贷款的房屋为本人或配偶的共有产权,且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 申请贷款的房屋为住宅,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 5. 借款申请人近2年内无超过5万元的各类诉讼; 6. 借款申请人近2年内无超过3万元的各类仲裁; 7. 借款申请人近2年内无超过1万元的各类调解。 若申请人与以上条件不符,则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此,在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时,请务必满足以上条件。 结语 2016年,符合以上条件的缴存职工可向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宜昌公积金贷款。请注意,申请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购买的房屋需位于宜昌城区、借款人年龄在18至65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同时,主借款人需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个人信用良好,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借款时间在购房合同签订时间2年以内,已交付了总房价20%以上的房款,借款人均未在宜昌区域缴存住房公积金,也无宜昌区域户籍的,能提供宜昌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作为保证人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如有疑问,可向宜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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