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会直接导致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的丧失。 一、没有共有权是否有继承权 继承权是法定的,不会因为没有一起生活而丧失继承权。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二、遗嘱继承有什么要求 遗嘱继承有以下这些要求: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2.立遗嘱人死亡;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哪些条件下适用遗嘱继承 适用遗嘱继承的条件为: (1)未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2)被继承人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才能发生遗嘱继承。 (3)遗嘱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遗嘱继承人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所立遗嘱,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