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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应届毕业生休年假如何计算年限
释义
    应届毕业生工作年限少,无年假福利。年假计算公式:新员工当年度年假=(剩余天数÷365)×应享天数;离职时年假=(已过天数÷365)×应享天数-已休天数。不享受年假情形: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天数;请事假累计20天且单位不扣工资;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2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3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20年请病假4个月以上。
    法律分析
    一、应届毕业生休年假如何计算年限
    应届毕业生因为工作年限的问题,基本没有年假的福利。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假相关的计算公式: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应休天数
    二、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拓展延伸
    应届毕业生年假的计算方法和规定
    应届毕业生年假的计算方法和规定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正式就业后,享有年假的权益。年假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即每工作满一年,就有一定的年假天数。具体的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此外,应届毕业生享有年假的资格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工作时间要求,如入职满半年或一年后才能享受年假。因此,应届毕业生在休年假前应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规定,并按照规定合理计算年假的年限。
    结语
    根据国家法定规定和用人单位的规定,应届毕业生的年假计算方法如下: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根据剩余日历天数和全年应享受天数计算;离职时年休假根据已过日历天数、全年应享受天数和已休天数计算;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根据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应休天数等计算。应届毕业生享有年假的资格需满足一定的工作时间要求。具体计算方法可能因地区和公司政策而有所不同。在休年假前,请了解用人单位的规定并合理计算年假的年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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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3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