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股东退出方式解析
释义
    股东可以采用股权转让、股票交易、股东清算、股权拍卖、股票转让协议等方式退出公司。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则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可以通过减资、要求公司回购、解散公司、破产清算等方式退出股东。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情况下,需要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法律分析
    股东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退出公司:
    1. 股权转让
    2. 股票交易
    3. 股东清算
    4. 股权拍卖
    5. 股票转让协议
    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是允许的。
    2、公司减资
    可以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际目的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
    3、要求公司回购
    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此,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
    5、破产清算退出
    《破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根据《破产法》第7条的规定,可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人。
    因此,只要公司符合破产的条件,即使有的股东联系不上,或股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有权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6、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是根据《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结语
    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股票交易、股东清算、股权拍卖、股票转让协议等方式退出公司。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则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是允许的。此外,公司也可以通过减资或要求公司回购等方式退出股东,或者在解散、破产等情况下退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9:3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