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可以提前偿还债务吗? |
释义 | 债务人可以提前还债。如果提前还债不侵害债权人的权益的,债权人不能拒绝;除此之外,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撤销起诉欠债的效力和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撤销权的效力即为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处分财产的法律关系归于无效。具体表现为: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受益人的效力。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对转受益人而言,视主观过错之情形而定,善意的转受益人的权利受法律的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其不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3、对债权人的效力。因为撤销权为形成权,债务人的行为归于无效后,其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受益人将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并做为债务人责任财产,对全部的债务进行担保。债权人不能请求受益人向自己返还。如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拒绝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对恢复原状之责任财产或受益人拒绝返还的脱逸财产强制执行,以实现其到期债权,不必再借助代位权的诉讼。 (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第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第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第三、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第四、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将要严惩损害债权。 2、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应为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 二、担保人是不是必须还钱 需要偿还债务的是债务人而不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是需要替其偿还债务的,担保人在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不过如果保证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的,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替债务人还款。 三、父母欠钱会牵连到子女吗? 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应当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由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但既然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所以,作为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针对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不会超越特定关系的之外的人。因此,父母欠钱并不会牵连子女。但是,如果子女有继承父母的遗产,就应当以这些遗产按比例清偿给债权人,并以此为限。不足部分,不存在清偿的责任。当然,子女自愿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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