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居住权的期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我国居住权的期限和常见情形。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的是在他人住宅上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享有的占有和使用权利。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也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在确定居住权期限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并制作合同。居住权可以用于婚姻、安居、继承和以房养老等情形。同时,需要注意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 法律分析 一、我国居住权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的是在他人住宅上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享有的占有和使用权利。 1、居住权期限可以是确定的,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居住权的期限可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2、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期限一般具有长期性、终生性。在确定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时,居住权消灭。设立居住权前应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当地居住权登记流程、手续,有针对性制作合同。以合同或者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应进行登记,避免因未登记导致居住权未生效。让居住权真正满足居住权人生活居住需要和对弱势群体的住房保障作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二、居住权情形常见有哪些 1、婚姻:使婚前财产房本加名字的问题有了新的选择,同时对于暂无居所的离婚一方,也可通过特定期限居住权的设立为其保障住房需求。 2、安居: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此时可以通过无偿约定居住权的方式保障父母住房需求及出资后的权益。 3、继承:老人如果立遗嘱将个人房产留给子女,又担心配偶的养老居所问题,就可以在房产上为其设立居住权。 4、以房养老:老年人可以将房屋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出售给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人,并约定在其有生之年享有对房屋的居住权。还得提醒大家,居住权有个特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可以转让或者继承。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拓展延伸 居住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所拥有房屋或不动产享有的居住、使用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居住权期限届满的,当事人可以续订居住权合同;居住权人需要继续居住的,应当及时办理续订居住权合同手续。另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了居住权人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同时,《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了居住权人的义务,包括合理使用、不得损害他人利益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16-02-22)\t第三条\t异议登记因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公证法(2017-09-01)\t第二十五条\t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教师法(2009-08-27)\t第二十八条\t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 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