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车上牌照能代办。上牌需要以下证件: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代办人的身份证件。 上车牌需要的条件如下: 1、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 2、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机动车产品公告》条件; 3、符合南京市尾气排放标准; 4、有南京居住证; 5、在南京社保缴费记录两年以上; 6、车主身份证明; 7、车辆强险单; 8、南京社保缴费两年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税务、保险等信息实现与有关部门或者机构联网核查的,申请人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