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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怎么还贷款买房
释义
    法律分析:第一、首先拿房屋产权证及土地证,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抵押房屋的评估作价。
    第二、买方和卖方签订《买卖房屋合同》缴纳首付款,并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第三、申请人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窗口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准备相关资料。
    第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第五、审核后的材料交托银行进行合同录入,办理公证、保险和抵押登记手续。
    第六、中心向受托银行出具《准予放款决定书》,受托银行放款,借款人按月还款。
    一、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是多少
    北京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2、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3、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4、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5、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6、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二、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1、提交资料,借款人可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等待审批;
    3、签署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4、落实还款方式,在贷款银行处办理还款帐户,每月进行还款;
    5、等待银行放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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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