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设立不能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
释义 | 公司设立不能,顾名思义,即公司设立没能成功,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 公司设立不能的主要表现如下: 1、资金未能按期募足; 2、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 3、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4、没有进行或不给予设立登记。 立功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68条第1款的规定,立功表现为以下两种情形: (1)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 (2)提供重要线索的行为。 除上述刑法列举的两种立功表现以外,下述情形也应视为立功: (1)协助司法机关缉捕其他罪犯。 (2)犯罪人在羁押期间,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杀、脱逃或者其他严重破坏监视行为,及时向看守人员报告。 (3)遇有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奋不顾身加以排除,等等。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的条件: 1、以独资形式或合资形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具备的条件: (1)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 (2)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十个以上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三千万美元;外国投资者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外国投资者或关联公司的技术转让。 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性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 3、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美元。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上述外国投资者的条件。外国投资者可以其全资拥有的子公司的名义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母公司须向审批机关出具保证函,保证其子公司按照审批机关批准的条件完成对所设立的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并保证该投资性公司在中国境内投资时的注册资本的缴付和属于该母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技术转让。 设立分公司条件有哪些 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证券公司的设立流程有哪些 证券公司的设立程序如下: 1、证监会批准; 2、申请营业执照; 3、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公司设立无效有哪些内容 我国公司法没有公司设立无效的,仅有公司设立撤销的内容。 如我国公司法,公司设立撤销的原因是,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 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情节严重的。出现上述情况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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