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是配偶一方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的房子,男女双方约定了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房贷是由买房者一人婚后所得财产进行偿还的,那么房子归买房者。 男方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归其个人所有。男方结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并,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房屋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归男方所有,在离婚时,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但时,尚未取得的房屋的,根据《解释(二)》的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当事人如果有争议,可以另行起诉。男方婚前订立房屋,支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房屋产权证也在婚后获得,该房产应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对女方应予以补偿。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其出轨,可以与其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若男方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