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运输管理局规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周期和清分方式。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记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在记分周期内,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如果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记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证之日起计算。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即为清分日期,每周年为一个记分周期。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拓展延伸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12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法中的一项规定。这一规定使得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记分和处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助于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规范驾驶行为。 然而,这一规定也引发了一些问题。例如,一些人可能轻视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因为难以一次性缴纳罚款而逾期未缴。此外,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周期过长,可能导致一些违法行为长期存在,难以受到有效的惩罚。 为了更好地实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例如,可以考虑将记分周期缩短为6个月,对某些严重违法行为实行更严厉的记分标准,对逾期未缴的罚款加收滞纳金等。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制度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而制定的,需要不断优化和改进,以更好地实现其预期的效果。 结语 此外,对于机动车驾驶人记分周期内的记分情况,还需注意清分日期和罚款缴纳情况。若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若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三条 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四条 记分达到满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五条 在记分达到满分前,符合条件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减免部分记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互联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提供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及记分查询。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七条 根据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9分、6分、3分、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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