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
释义 | 一、张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什么时间办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8:00,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财智世家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 二、张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船舶国籍登记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其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如何适用本规则附录相应标准予以陈述,并可以包括减免配员的特殊说明。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依法对船舶国籍登记进行审核时,核定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并在核发船舶国籍证书时,向当事船舶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三、张掖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三)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四)配备必要的航行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第十一条:中国籍船舶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持有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及管辖海域的外国籍船舶,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的规定,持有其船旗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或者等效文件。 第十二条:船舶所有人应当在申请船舶国籍登记时,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其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如何适用本规则附录相应标准予以陈述,并可以包括对减免配员的特殊说明。;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在依法对船舶国籍登记进行审核时,核定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并在核发船舶国籍证书时,向当事船舶配发《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第十三条:在境外建造或者购买并交接的船舶,船舶所有人应持船舶买卖合同或者建造合同及交接文件、船舶技术和其它相关资料的副本(复印件)到所辖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速客船应向办理船舶登记手续的海事管理机构申领最低安全配员证书。高速客船的最低配员标准应满足本规则附录的要求。 4、《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5、《关于修改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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