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屋装修费用由谁承担才合理? |
释义 | 租房装修费用由谁承担以及承租人是否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款是本文的主旨。根据合同约定,若双方有明确约定,则按照合同执行;若没有约定,出租人同意装修则由承租人承担费用,不同意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合同正常解除时,装修物一般不予返还;违约解除时,责任归属于违约方。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但承租人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装修损失的利益。 法律分析 一、租的房子装修费谁来承担 承租人装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要考虑在合同上有没有具体约定,一般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出租人与承租人来协商解决。下面为您具体分析这两种情况: (一)双方有约定的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专修费用由谁来承担的问题达成了约定,应该按照约定执行。 (二)双方没有约定的 1、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本来没有得到出租人的同意的话,装修费用应该由承租人自己来承担。因为承租人装修是处于自己利益的考虑,而且没有经过出租人的同意是不能要求出租人承担装修费用的。 2、出租人同意装修的 如果承租人的装修行为取得了出租人的同意,由承租人承担装修及修复的费用。若无特别约定或签订补充协议,承租人装修房屋的费用,只能承租人自行承担。另外,一般的情况主体结构的装修归出租人,附属设施老化的归出租人。屋内的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由于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二、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吗? 承租人的装修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是为了自己的生意或者居住环境,自己是受益人。但是合同解除时,一般装饰物是不能拆除带走的,那么对于这种损失,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补偿装修款呢?下面按不同的情况来问您具体分析: (一)合同正常解除的 这种情况看,装修物一般将不予返还。当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正常终止后,装修利益的穷竭是承租人应当承受的风险,与出租人无关。此时,承租人再要求返还装修利益,法律是不会支持的。 (二)违约解除合同的 1、出租人违约 若提前解除是由于承租人违约,出租人将取得装修的价值,对于承租人的损失不予补偿。 2、承租人违约 若合同的提前解除是由于出租人违约造成,不能拆除的装修将归出租人所有,但出租人应对承租人所受的实际损失给予货币补偿。 (三)出租人不同意装修的 对于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承租人装修行为,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是赔偿损失。如果出租人未要求恢复原状,承租人也不能要求出租人补偿自已装修所损失的利益。 结语 根据租房装修费用承担的问题,若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协商解决。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进行装修,则装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若出租人同意装修,则费用由承租人承担,且主体结构和附属设施的责任分配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至于装修款的补偿,合同正常解除时一般不予返还,而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责任归属于违约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偿或赔偿。若出租人不同意装修,则承租人需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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