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法律效力。 外部效应主要表现在: 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转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再向债务人请求付款,债务人也不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者共同债权人,必须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对受让人主张的抗辩,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