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转让的外部效力如下: 1、取代法律地位。债权转让生效后,债权全部转让时,债权由原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使受让人与原合同关系分离,受让人取代转让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但在部分债权转让中,与受让人共同享有债权; 2、权利转移。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应当取得与债权有关的权利。除权利属于债权人本。与债权转让一并转让的权利包括:担保物权、保证金债权、优先权、形成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