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行为人遗失驾驶证的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去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等。驾驶证到期前应当及时更换。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