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效合同一定是有效合同吗 |
释义 | 合同生效不一定是有效合同。合同生效是根据当事人约定,当事人一致来实现,而合同有效是根据法律的构成要件实现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一般满足了当事人的合同约定,进行交付或者履行合同条款的是生效合同;有的合同即使生效但是未必符合有效要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一、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有什么 免责协议的法律效力在于发生免责事由时,过错方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二、合同效力瑕疵类型 (一)合同无效 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但是如果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则属于无效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二)合同效力待定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 (三)合同可撤销 所谓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 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是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是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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