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家庭纠纷的类型及特点 |
释义 |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多种类型,如婚约财产纠纷、婚姻关系纠纷、子女抚养纠纷、家庭暴力等。离婚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等都属于婚姻家庭纠纷。这些纠纷可以通过缓和双方矛盾、疏导情绪、借助外力、抓住主要矛盾、亲情唤起等方式进行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类型主要有感情基础薄弱型、喜新厌旧型、观念淡薄型、寂寞难耐型和家庭暴力型。 法律分析 一、婚姻家庭纠纷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婚约财产纠纷:涉及婚姻双方在婚约中约定的财产,如嫁妆、彩礼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纠纷。 2. 婚姻关系纠纷:涉及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产生的矛盾,如夫妻感情不和、分居等,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纠纷。 3. 子女抚养纠纷:涉及婚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如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谁等问题。 4. 家庭暴力:在家庭中,的一方或双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身体、精神等形式的虐待或伤害。 5. 婚姻家庭纠纷中的其他问题:如夫妻共同债务、家庭财务管理、婚姻自由等。 2.离婚纠纷 3.离婚后财产纠纷 4.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 5.婚姻无效纠纷 6.撤销婚姻纠纷 7.夫妻财产约定纠纷; 8.同居关系纠纷: (1)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 9.抚养纠纷: 10.扶养纠纷: 11.赡养纠纷: 12.收养关系纠纷: 13.监护权纠纷; 14.探望权纠纷; 15.分家析产纠纷; 二、婚姻家庭纠纷怎么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方式有: 1.通过缓和双方矛盾的方式调解纠纷 2.通过疏导情绪的方式调解纠纷 3.借助外力 4.抓住主要矛盾 5.亲情唤起 三、婚姻家庭纠纷的类型 婚姻家庭纠纷的类型主要有感情基础薄弱型,喜新厌旧型,观念淡薄型,寂寞难耐型和家庭暴力型。 1.感情基础薄弱型 一些青年男女相互见面一有好感,既不对对方进行深入了解,也不顾及父母及亲友的劝阻,便一见钟情地走到了一起。 2.喜新厌旧型 在这一类型中,无论是男方提出或女方提出解除婚姻关系或离婚,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自己原居住地条件恶劣,家庭比较贫穷。 3.观念淡薄型 该类型是婚育观念淡薄。对自己的未来没有规划;有奶便是娘,有钱便有家;.一些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无知女性认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只要对方能使自己过得潇洒,跟谁在一起生活都行,哪怕是背着丈夫当二奶;也在所不辞。 4.寂寞难耐型 目前,外出打工家庭有单一外出、双双外出、轮流外出三种情况,无论那一种,夫妻双方都难以有相聚的机会,长期的分居生活,难以培养起真正的夫妻感情,这种不牢固的婚姻能否经得起外界环境的冲击就可想而知了。 5.家庭暴力型 结语 婚姻家庭纠纷类型多样,包括感情基础薄弱型、喜新厌旧型、观念淡薄型、寂寞难耐型和家庭暴力型。了解这些类型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在纠纷调解中,可以通过缓和双方矛盾、疏导情绪、借助外力、抓住主要矛盾、亲情唤起等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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