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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根据规定涉黑案件可以减刑吗
释义
    一、根据规定涉黑案件可以减刑吗?
    可以,只要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就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涉黑案件减刑流程有哪些?
    1、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2、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3、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三、涉黑案件减刑需准备哪些材料?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四、对涉黑案件减刑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六个月。减刑间隔时间不得低于上次减刑减去的刑期。
    4、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的限制。
    五、涉黑案件中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
    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
    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
    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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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0: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