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保险市场上存在许多种类的保险产品,但并不存在类似于“精神疾病豁免”之类的特殊保险产品。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设置与保险业务无关的财务、物资、服务或者其他业务。 3.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中的特别条款。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得设置与保险业务无关的特殊条款,因此并不存在类似于“精神疾病豁免”之类的保险产品。当然,商家为了促销可以使用类似的口号,但这不属于合法有效的保险产品条款。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自己的权利和责任,避免因为合同条款不清晰而导致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