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直接地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说明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一般是指能够直接证明被告人是否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是指能够直接证明当事人争议的法律关系的事实的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九条 对证据的真实性,应当综合全案证据进行审查。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从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第一百四十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