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喝酒后脑出血,是否与喝酒有关? |
释义 |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没有过错或侵权行为,法院可能要求承担一定责任,例如行人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他人死亡时,驾驶员可能需适当补偿。然而,共同饮酒引起的民事侵权行为应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只有有过错才需承担责任。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收入标准和年龄进行调整。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如果是无过错不用赔偿,但是现实中有的法院可能会酌情要求承担一些责任,这并不是因为您有过错或者构成侵权,就像行人违反交通规则驾驶员躲闪不及致人死亡虽无过错也适当补偿一样。也有相当一部分完全不赔的。不赔共同饮酒引起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采用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才承担责任。 这里的过错结合现实中情况主要是没有尽到以下义务: 一、明知其中一人已经喝多的情形下,一起喝酒的人应该劝阻或谢绝与其喝酒; 二、对已经喝醉酒的人,要将其安全送到家中,同时告诉其家人其醉酒程度,免得耽搁最佳救治时机; 三、对于开车的朋友,假如对方喝酒后,一起喝酒的人应该劝其不得驾车等。 死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酒精的危险性而不控制酒量或轻信能够避免,本人对过量饮酒与伤亡后果具有最直接的因果关系,自身具有重大过失,应对其伤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作为同饮人的各位被告在饮酒期间及酒后并无过错,对死亡不应承担过错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无过错而导致的民事侵权行为,应根据过错责任原则进行赔偿。在共同饮酒引起的情况下,应考虑各方是否尽到了应有的义务,如劝阻、安全送回家等。对于死者而言,如果明知酒精的危险性却未控制饮酒量或轻信能够避免,其本人具有重大过失,应对伤亡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同饮人在饮酒期间及酒后并无过错,不应承担过错责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以二十年为基准,但随年龄增加逐年减少。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对于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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