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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包括有哪些?
释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交通十分不便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可延长二个月;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126条仍不能侦结的,可在延长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检察院对直接受理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做出决定。
    审查起诉办案期限最长为六个半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做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公安机关第一次补充侦查时间为1个月,第二次补充侦查为1个月;检察机关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般情况下均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一审办案期限最长为13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2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四类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办案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办案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在当代的社会,刑事类型的案件跟普通的民事案件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审理程序上面,首先是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然后经过检察机关起诉,最后才收到法院审理,法院在确定了开庭时间之后,就会立即的通知当事人,包括律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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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6:4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