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能变更孩子姓氏。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具体如下: 1、小孩未满十八周岁的,即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或者其监护人一致协商同意后共同到派出所办理手续,因为按照规定,收养或解除收养、父母离异或再婚等原因需要将子女姓名变更且其生(养)父母双方协商同意更改的。 2、小孩是年满十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的,还要征得小孩的同意才可以更改姓名; 3、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 (1)户口本; (2)身份证; (3)孩子的户口本; (4)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4、之后本人写好一份户籍改名字申请书,并随带上述证明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需要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全部签署同意意见后才算办理完毕,然后需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