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自住房能否买卖 |
释义 | 自住型商品住房可以买卖,但需满足一定条件。购房人需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才能转让,如有增值则需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购房人需满足购房合同要求,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转让,五年后转让的需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转让自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自住房。若在购买自住房时出现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 法律分析 北京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否可以买卖,在市住建委官网发布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要点解读”第五点中,引用《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的原文,其中指出“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以及“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二、按最新规定,自住房购房合同中应满足以下要求 首先,合同提示购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在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五年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该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房购买时价格差距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转让自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自住房。 其次,自住房的购买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如果在购买自住房时出现了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房的,应该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五年内购房人家庭不得在北京市购买住房,也就是说,即便是个人出现骗购的情况,其家庭在未来5年内也不能在北京购买住房。 拓展延伸 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住房市场风险提示工作的通知》,自住型商品住房买卖存在一定的风险。首先,购房人应理性看待房价波动,不要盲目追求高位购房。其次,购房人应仔细阅读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购房合同,确认房屋性质、房屋权利人和房屋用途是否与宣传相符。此外,购房人还需了解开发商的信用记录和房屋土地性质,确保购房安全。最后,购房人应选择正规的商品房销售渠道,避免购买“三无”或“五无”商品房。总之,自住型商品住房买卖需要购房人理性看待,谨慎操作,以避免可能的法律风险。 结语 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买卖问题,需要遵循市住建委官网发布的“自住型商品住房政策要点解读”第五点以及《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根据最新规定,自住房购房合同中应满足购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转让,如有增值则需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距的3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在购买自住房时,需要满足严格的标准和要求,如隐瞒家庭信息、虚假申报、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购自住房的,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五年内购房人家庭不得在北京市购买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五节 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房地产咨询机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及商品房销售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二节 房地产转让 第四十六条 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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