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 |
释义 | 法院强制执行中止的情形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2.申请执行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3.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5.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 一、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法院会中止执行。具体如下: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一、欠款人没有偿还能力的处理方式包括: 1、如果债务人暂时没有能力偿还欠款的,则经过债权人的同意或者是人民法院的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进行偿还; 2、有能力偿还却拒绝偿还的,将由人民法院判处强制执行。 二、欠钱的立案标准包括: 1、欠钱不还,不受数额限制,多少都可以起诉,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确认是借贷关系,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二、欠债被起诉了这个该怎么办 欠债被起诉了要积极应诉,待法院判决后要积极履行法院的判决书,履行还款义务。如果不执行判决书可能会被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无财产可执行的,经人民法院查明,债务人确无执行能力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5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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