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因抑郁症为由解雇教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教师被解聘的条件,包括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过教育不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且影响恶劣。如果教师有以上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将构成犯罪并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教师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被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对学生实施体罚,经过教育仍然不改;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能否因抑郁症为由解雇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教师是享有法定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权的职业人员。抑郁症作为一种疾病,不能成为解雇教师的理由。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章第二十五条规定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调离等工作,或者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拒绝接受诊断或者医学观察的”。虽然抑郁症可能对教师的工作产生影响,但只要教师未因此类疾病影响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用人单位就不得以此为由解雇教师。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明确规定了教师享有“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其他活动,参加由其所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不影响其教育教学工作”的权利。因此,教师在患有抑郁症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不会影响其教育教学工作。 综上所述,抑郁症不能成为解雇教师的理由。教师在患有抑郁症的情况下,仍然可以享受法定的职业尊严和人身安全权。 结语 教师只有在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对学生实施体罚且经过教育仍然不改、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且影响恶劣的情况下才可以被解聘。如果教师有以上情形之一且情节严重,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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