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主动放弃探视权吗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的探视权是不可以约定放弃的,这是父母对于子女的法定的一种责任和要求,需要严格执行。 探视权在性质上属于离婚父母一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一种权利和义务,直接源于父母对子女的亲权; 因此,当事人不能在调解协议中自愿放弃对未直接抚养的婚生孩子的探视权,对于自愿放弃探视权的调解协议,因违反法律,法院应不予确认。 一、离婚后宝宝探视权怎么争 离婚后宝宝的探视权并不需要争取,这是由于只要没有获得抚养权就一定可以享有探视权,当然如果父母的探视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探视权可能会被中止。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男方放弃探视可以不出抚养费吗? 男方放弃探视不可以不出抚养费。探视权是权利,可以放弃;抚养权是义务,不能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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