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去世后该债务会在多少年后失效? |
释义 |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几年失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几年失效? 借条有效期是3年,从借条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哪些借条无效 1、明知对方借款用于非法活动的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但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属于无效行为。法院查明,出借人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3、感情债所产生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4、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很多人对于债务方面的一些时效规定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的规定,发生了债券债务方面的纠纷,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是需要按照《民法典》当中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来确定的。但是这并不是绝对的,还有另外的规定。 债务人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 一、债务人恶意逃债是怎么回事? 债务人恶意逃债是为了躲避债务。现实生活中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通过以下途径追讨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 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 产中支付借款。 我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 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第四十二条规定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起诉要债属于追讨欠债中相对比较有效的方式,除此之外其实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要债,比如协商、调解、仲裁。而在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根据规定起诉的一方需要交纳一定数额的受理费,这里就会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的规定来确定受理费金额。 二、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根据《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具体怎么处理 债务人要是恶意逃债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除此之外,若是债务人有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债务人在债务到期之后如果恶意的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履行,那么将会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中的规定来认定为恶意的逃债,此时对于债权人来说就享有了撤销权。当然也可以直接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来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恶意转移债务的行为。 贷款债务人死亡后债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偿还? 贷款债务人死亡还要还款。债务人死亡的用债务人留下的遗产来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继承人的,由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分为内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其配偶承担偿还责任。 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民法典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是否会消 灭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债务不会消灭,债务由债务人财产承担,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债务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为限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的被告确定 (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 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 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 (三)原告起诉时,如果遗产分割结束,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原则按其继承份额按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他们都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 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 (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是债务消灭的情形,债务人死亡后,一般以其财产承担债务。 如果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由继承人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债务没清理完毕能否注销 民法典规定,债务在没有清偿完毕的情况下,一般是不能注销登记的,公司要清偿完所有债务,清算程序才会终结,清算程序终结,经法院确定后,才能办理注销登记。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 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公司要清偿公司的债务,清算程序才会终结,清算程序终结后,报人民法院确认或者股东会确认,才有办理注销登记。 所以债务未清偿完,一般不能注销的。 债务人死亡怎么进行诉讼?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怎么进行诉讼?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进行诉讼 债务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被告人一般为其配偶、继承人等人,起诉的程序如下: (1)、起诉准备,主要是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和写起诉书; (2)、向法院起诉。起诉前要确定法院管辖权,然后提交准备好的起诉书和证据,一般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法院受理案件后,按要求预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案件。 二、如何通过申请支付令讨债 债权人对拒不履行义务的债务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发布支付令,通知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下列条件: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后,法院应当在五日内通知其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该裁定不得上诉。 三 、债务人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二)、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 (三)、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四)、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当事人不服民事、行政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五日,裁定为十日;不服刑事判决的上诉期间为十日,裁定为五日。 (五)、申请再审和申诉 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和调解确有错误时,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当事人、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申诉。申诉期限为从裁判生效之日起至被告人刑罚结束之日后两年。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再审或者申诉,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或者申诉书,并附原裁判文书,有新证据的,应当一并提交。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再审或者申诉不影响已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执行。 (六)、申请执行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行政机关的处理或处罚决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债务人死亡只要有继承人那么这笔债务就会由继承人承担,如果继承人不归还这笔债务,对于债权人是可以通过法律的程序来进行解决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不受损。 债务人死亡案件判决书多久下? 一、债务人死亡案件判决书多久下? 债务人死亡案件判决书大概是在十几天左右的时间就会下。民法典对债务纠纷判决书下来多久执行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是一审判决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15天后生效,如果是二审判决的,判决书作出后就生效,判决书生效后就要执行。 上诉权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裁判效力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执行管辖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个人债务纠纷怎么举证 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 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 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2、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 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债务人死亡的情况之下,那么民事案件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做出不同的处理的,而相应的民事判决书也是需要尽快的下达,所以对于当事人来说也不需要太过于着急,因为大概在十几天左右时间就会下达法律文书,毕竟人民法院也是要结案的。 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 婚姻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债务人死亡怎么起诉继承人? 债务人死亡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的方式起诉继承人。债务人死亡,是可以起诉继承人的。不过,继承人只能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1、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2、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3、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遗产未分割的,数个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到遗产分割前先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全部清偿,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 二、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是什么?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债务人的债务不因为其死亡而进行消亡,如果其债务人死亡的话,在死亡之后所涉及到的财产,首先是要用来归还债权人的债务的,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所进行成的,那么继承人是需要承担起相关债务,债权人是可以向在继承人提起法律诉讼,要求其按照原有的债务关系来进行偿还债务。 在当代的社会,债务人死亡那么相关的债务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个在我们国家《民法典》当中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也就是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比如说债务人死亡,但是留下遗产的并且由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在其继承的份额之内来承担还款的责任的。 法律规定继承律师怎么收费? 一、法律规定继承律师怎么收费? 法律规定继承律师应当是根据财产的标记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按件计收,每件4500元至10000元,重大、疑难,复杂的,双方可以另行协商。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收: ①1万元及以下,按每件1000元计收; ②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按照5.2%计收; ③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按照3.9%计收; ④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按照2.6%计收; ⑤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按照1.3%计收; ⑥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按照0.65%计收; ⑦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按照0.325%计收; ⑧5000万元以上的,双方协商。 所称诉讼标的额,包括反诉标的额,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按较高者计算。 3、规定系指一个审级计收标准,曾代理一审又代理二审的或曾代理一审或二审,再代理重审的,可按一审标准减收,减收比例由双方当事人在委托代理合同中另行约定。 二、河北遗产继承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6%,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 3、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4%; 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 5、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2%; 6、5000万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1%; 7、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 说明: 1、办案过程中的交通费、差旅费、复印费、查询费、翻译费、鉴定费等由委托人预支,按实报销。 2、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涉外案件的代理费,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为普通民事、经济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2倍。 3、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5000-20000元/件。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发生的继承方面的一些纠纷,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积极诉讼要求解决继承纠纷完成是可以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因为这其中就会涉及到很多的法律的知识,可以委托律师来进行处理的,但是律师将会根据财产的标的额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相应的费用的。 被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办 1、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2、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此时也就不需要给被继承人还债了。 该内容由 文永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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