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凡是房产证(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满5年后,属于普通住宅的免交,属于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5.5%的标准交纳。 现时二手房营业税征收已经调整,具体如下: 1、个人转让/赠与非普通住宅<5年或个人转让/赠与普通住宅年限<5年的,房产营业税征收:房管局评估价×5.5%。 2、个人转让/赠与非普通住宅年限≥5年的,营业税征收:(转让收入-上手发票价)×5.5%。 3、个人转让/赠与普通住宅年限≥5年:免征营业税。 4、单位转让住宅、非住宅(不论年限):不提供发票:房管局核定税价×5.63%。;提供发票:增值部分×5.63%。 5、外资单位转让住宅、非住宅(不论年限):不提供发票:房管局核定税价×5.09%;提供发票:增值部分×5.09%。 6、个人出售非住宅(不论年限):(转让收入-房产原值)×5.5%。 一、二手房转让过程中税费有哪些 二手房税费包括印花税(包括交易印花税、房产证印花税)、契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出让金、综合地价款八个税种。 转让二手房时,卖房人应以应纳营业税额为计税(费)依据,适用税(费)率如下: 1、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市区7%,县城、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计征; 2、教育费附加按3%的征收率计征; 3、地方教育附加按2%的征收率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随同营业税一并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