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未处理完,车能不能开走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无责任或承担百分之五十以下次要责任时,对驾照影响不大,处理完后可以继续开车; 2、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承担百分之五十及以上责任时,吊销原有驾照,处理后不能开车。 要继续开车,过了处罚书的禁驾期后重新考取驾照,而且重新考取驾驶证时,不能考取B照以上驾照。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以下内容: 1、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2、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交通事故现场痕迹、遗留物等线索,及时启动查缉预案,布置堵截和查缉; 3、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