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司法拘留需要填写申请书么? |
释义 | 被执行人违法民诉法关于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规定,法院应对被执行人拘留,而不是由申请执行人申请。申请执行人应提出书面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作出执行行为,包括拘留。 法律分析 被执行人违法民诉法关于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予以拘留。但拘留不是由申请执行人申请,而是法院依照职权采取的一种措施。所以,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拘留,而不作为,作为申请执行人应该依照民诉法202条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而不是申请对被执行人拘留。当然,在执行异议的理由里,可以提出依法应该对被执行人拘留的异议理由,要求法院重新作出执行行为.。这个行为就包括拘留。019 拓展延伸 司法拘留程序:申请书是否必要及相关要求 在司法拘留程序中,填写申请书是必要的。申请书是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的重要文件,它包含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执行人的身份证明、拘留的理由和证据等。申请书的填写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内容准确、清晰、完整。除了申请书,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支持申请。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当注意遵循法定程序和法院的要求。如果申请书不符合规定或缺乏必要的信息,可能会影响申请的受理和审理进程。因此,确保申请书的准确填写对于成功申请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至关重要。 结语 在执行程序中,法院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申请执行人应按照民诉法的规定提出书面的执行异议,而不是申请对被执行人拘留。在司法拘留程序中,填写准确、完整的申请书是非常重要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证据支持申请。确保申请书的准确填写对于成功申请被执行人司法拘留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章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五)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章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 第三节 冻结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作出解除冻结决定: (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 (二)冻结的存款、汇款与违法行为无关; (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冻结; (四)冻结期限已经届满; (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冻结措施的情形。 行政机关作出解除冻结决定的,应当及时通知金融机构和当事人。金融机构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行政机关逾期未作出处理决定或者解除冻结决定的,金融机构应当自冻结期满之日起解除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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