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情形,而决定中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试行)》第182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 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本案符合第2种情形,法院应中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