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赠与的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
释义 | 已经赠与的房产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1、如果赠与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正在履行,财产尚未交付给接受赠与的人,法院可以直接执行; 2、如果赠与合同已经履行,法院不能直接强制执行,而应当告知申请人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被执行人的赠与合同。因为被执行人属于逃避债务的行为。 强制执行具体事宜如下: 1、法院强制执行需要提前通知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3、强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民事判决书; (2)实现担保物权裁定; (3)确认调解协议裁定; (4)支付令等。 综上所述,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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