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是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主要就是核定税种,确定你是一般纳税人公司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然后税局会根据你公司的情况确定你纳税起征点,要交哪种税。此外,不管有没有有经营,有没有收入每个月都要按期做账报税,税务局是以此来判断公司是否在正常经营,是否需要缴纳税费。如果公司达到纳税起征点,但没有去税务局备过案也不缴税的话,会面临一定的罚款和滞纳金,影响你的纳税信用登记。连续3个月不为公司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有可能会考虑注销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