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人营业执照可以通过在电脑上打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进入来完成注销。打开该营业执照申领所在的区域登录进入,点击注销并按照页面给出的步骤提示即可完成注销公示。具体的注销公示方法如下: 1、在电脑上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其网站以后点击进入。 2、页面跳转以后进入到该网站,点击右上角的导航,选择所在的区域进入。 3、然后在出现的页面中点击底部的企业信息填报按钮。 4、在出现的页面中输入营业执照号码以及联络人等信息点击登录。 5、登录进入到该网站后台以后点击注销公告填报。 6、跳转以后点击简易注销填报。 7、在出现的注销公告界面中选择注销原因以及输入清算组联系电话号码。 8、再继续在清算组人员中输入清算人员名单并点击预览按钮。 9、页面跳转以后可以看到注销公示的预览页面,确认无误以后点击保存并提交按钮。 10、此时页面弹出注销公告提交成功的提示消息,点击确定按钮。 11、这时页面跳转以后就可以看到本次提交的营业执照注销公告已经发布成功了,等待公示期满即可完成正式的注销。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