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须办理公证;4、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5、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