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福建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释义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
    3、初审和公示
    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公示。
    4、复核
    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5、核准和公示
    市房委办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住房保障方式等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6、安置
    市房委办根据相关标准计算申请人的轮候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向申请人发出购房通知。
    一、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材料?
    1、申请书(内容:工作情况、婚姻状况、住房难情况);
    2、《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共同申请人审查表》;
    3、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的其他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
    4、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有效的现居住情况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实现居住房的性质、产权归属)或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6、无房单身人员要提供未婚证明(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
    7、配偶已故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15: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