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有什么 |
释义 | 居住权的法律规定: 1、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房屋居住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规定了关于居住权的内容。居住权可以说是人们生存的基本权利,这一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其他任何人不得随意侵犯。而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与权利主体一同存在。居住权的期间可以由当事人自由设定,可以为其设定一个固定的期限,也可以设定为终生。但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居住权即告消灭。此外,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原则上不得出租,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另外,居住权规定在民法典物权编的用益物权之章,也就是说居住权人对标的房屋享有物权效力,而租赁是债权关系,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此,承租人无权干涉居住权人行使权利。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的解读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一)居住权是用益物权。 居住权是设立在不动产之上的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但不享有所有权(有偿设立的居住权不排除收益的可能性) (二)居住权合同利他性。 由于居住权立法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房屋的利用效能、尊重所有权人的自主意志,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因此居住权合同在本质上是利他合同,以无偿为常态,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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