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项目立项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建设项目立项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业主单位应向当地发改委申请立项,发改委根据企业的立项申请,进行可行性论证,如果该项目可行,发改委将给该企业发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代建设项目批文),企业取得该批文后,同时还要取得相关建设手续,就可以施工了;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3、投资计划申报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可以此为依据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落实好其它建设条件,特别是建设资金(建设资金要有相关银行的证明)后,即可申报年度建设计划; 4、建设项目立项审查原则: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办事程序、办事过程审批项目和编制年度计划;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对违反规定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正在审查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得向外泄露结果;对能办不办、拖办的。 建设工程立项程序: 1、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2、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建议书被批准后,对项目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是否可行所进行的科学分析和论证; 3、开始设计,并筹备建设,准备施工; 4、最后是生产、竣工和考核阶段。 综上所述,项目立项审批,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从项目申报到获得建设批复的全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的编报及审批等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附件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国土、规划部门的定点意见;建设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中外合资项目必须要有中外各方的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协议等相关材料;重大项目必须具备有资格的咨询评估单位的评估意见和经过批准的选址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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