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什么离婚方式? |
释义 | 离婚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向法院立案: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第一步,提起诉讼。起诉所需的材料包括:起诉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居住证、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提供子女基本情况和抚养证明; 2、法院审理阶段:法院受理起诉后,进入第二阶段,这是起诉离婚程序中最重要、最复杂的环节。传唤,法院收到起诉书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在立案后无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等材料送达对方。调解,法院审理离婚材料后,不会立即进行审判,而是在审判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流程如下: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法院纪律。审判员检查当事人,宣布案件原因,宣布审判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检查记录。之后,法庭辩论开始,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相互辩论; 3、法院判决:最后,根据庭审情况,将再次调解,调解不成后,即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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